专卖店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卖店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专卖店规章制度11.专卖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所有专卖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改动。员工不得私自换班,换班需提前一天申请,并取得店长同意方可,没有同意申请误般按矿工处理,员工每月换班不得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员工换班。
2.所有员工应于营业前15分钟到达专卖店,并签到,否则按迟到处理。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签到。
3.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罚款1元,以此类推,迟到1小时按旷工处理(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月迟到3次以上者通报上级给予处罚或辞退。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4.所有员工必须穿着整齐的工作服,佩戴好工牌,进店后5分钟内换上工作服,淡妆上岗:需画眉、腮红、唇彩和眼影(颜色统一、协调),员工用餐后要复查个人的仪表,及时补妆,以最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5.所有员工必须礼貌用语,招呼迎接进店的顾客,使用迎宾语,如“上午好,欢迎光临”等,如果有明显看见顾客而不热情招呼接待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内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扎堆、闲聊、吃饭、吃零食、坐柜,乱抛杂物等不雅行为,所有员工不得上班时间上网,经发现员工上网罚款20元,店长、店助不予提醒监督一并罚款,金额是员工的2倍。
7.所有员工不得在卖场内拨打和接听私人电话,不得私自会客,上班时间员工电话统一在上班前放入抽屉,由店长和店助给予监督和提醒,员工亲友来访,接待需在店外接待不得超过10分钟。
8.各专卖店每天必须召开早晚班交接会,每日交接会中由店长告知个人员的销售情况,表扬销售好的员工,鼓励并协助销售不好的员工,找出其销售不好的原因,并及时跟进。
9.卖场内个人员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凡在卖场内与顾客发生争吵者罚款50元。
10.所有员工必须完全熟悉店内货品的基本情况,陈列位置。每天的货品挂通整理要到位,特别是拉链、纽扣、下摆、色系等不得杂乱,随时对货品进行整理,店长拟定员工货品考核制度,每周考核人员货品熟悉情况,如:货品零售价,库存,颜色,fab等,连续两次考核货品知识不合格的员工罚款5元。
11.卖场内必须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如果有明显未注意到的地方店助应给予提醒或警告。每周一安排大扫除,将地板上所有难洗的污渍擦拭干净,包括模特、空调、试衣间、仓库等每一个卫生死角和每一件物品的擦拭,之后由店长亲自检查。
12.顾客试过的样衣要及时归还原位,货架不许留有空衣架,如放错位置或直接将货品收仓,造成没出样,营业员罚款5元,店长翻一倍,顾客试衣服时试下一套就收上一套,试衣间留有衣物,造成商品丢失人员照价赔偿。
13.所有员工不允许私自拿购物袋装私人物品,发现者罚款5元一个,如果需要者应及时还回。员工要爱护店内财务,不得损坏或取为己有,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原价赔偿。
14.工作中应保持愉悦气氛,良好的精神状态,应让同事心情舒畅笑脸迎人,不得将工作以外的情绪带入工作中来影响其他同事,违者店长给予提醒或警告。
15.各专卖店每月由店长和上级协商定制月销售目标,并将月销售目标分解到个班次、个人员。连续3个月个人销售业绩不达标者直接降工资或自动辞职
员工奖励制度
1、连带销售奖:个人接待的顾客一次性购买2件商品(含包包、鞋子,特价8折以下商品除外)奖励3元,顾客一次性购买3件商品该人员奖励5元,购买4件商品奖励10元,以此类推。
2、超额完成日目标奖:每月定制总目标后,算出每日销售目标,人员每天实际销售超出日销售目标1000元每人当天奖励5元,超出日目标xx元每人当天奖励10元,超出日目标3000元每人当天奖励15元,以此类推。
3、完成月目标奖:完成当月总销售指标,且个人销售指标完成90%以上人员额外奖励50元。
4、月销售冠军奖:月总销售完成目标90%以上,评选月销售冠军(店长除外),给予销售第一名者奖励50元。
5、服务之星奖:每月由店长和员工在团队中评选1名本月服务好,笑容多,对顾客态度好的服务之星,奖励30元,人员连续3个月被评为服务之星可做升级奖励。
专卖店规章制度21.所以员工都应在上班前应按要求提前到达,准备充分,整理卖场和个人仪表后上班
2.上班时应立即签到、打卡,不得让他人代签或捏造签到时间。
3.店员必须服从店长的安排,在遇到不能独立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店长处理。
4.卖场内必须穿着清洁整齐的制服,不得在卖场内梳头、化妆、剪指甲等。
5.员工严禁于卖场扎堆聊天,高声喧哗、污言秽语,嬉笑打闹,追逐等不雅行为。
6.保持正确站姿,不可倚靠货架或收银台谈话。
7.收银员不得带腰包,现金上岗。
8.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如紧急情况,应知会店铺负责人方可使用。
9.若辞职需交书面申请后一个月方可离职,离职时要做好本职工作交接程序,否则公司将追究损失。
10.员工携带公司产品上班,必须在进入店铺时给当值主管检查,下班时必须由当值店铺负责人检查方可离开店铺。
11.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冷落、顶撞、辱骂或不礼貌地议论顾客。
12.公司所有资料都应严格保密,避免在公共场合讨论公司有关政策,信息和营业额,不得发表虚假或诽谤公司,客人或员工之声誉的言论。
13.上班时间及排班表,只有店长或督导有权改动,若员工需调班应提前通知店长,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
14.员工因病请假,必须上班之前亲自打电话通知店长,员工因事请假,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申请上报店长,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作旷工处理。
15.员工不慎丢失货品应立即主动承认并上报查清,由上级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
16.所有员工离开卖场,必须互相检查随身物品。
17.工作时间内不可随身带手机或传呼机到货场。
18.对顾客的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店长,并妥善保管。
19.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将货品打折让利予顾客。
20.卖场内不得擅自拍摄及接受他人拍摄或采访,一经发现立即通知上级主管处理。
(违反以上守则其中之一者,给予5元每次处罚)
专卖店规章制度3为了更好地促进专卖店管理,提高店员素质,提升专卖店形象 ……此处隐藏9639个字……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每天直落.如录取按新员工入职待遇标准计算3天工资,如不录取按10元每天计算。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入职15天后方可正常轮休。见习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期间主管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通过试用考核者签订雇佣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则可续签。
3、试用期间,如员工的表现未达到店方要求,则不能续签雇佣协议。 4、员工通过试用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考勤管理
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店铺具体状况安排。
1.员工必须于正式上班前5分钟到达店铺,并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制服在店铺开始工作。各店员的用餐时间为60分钟,并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别时间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安排将以每天15元计算。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3.签到: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主管方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扣除当班店员与店主管当月所有福利和津贴.奖金。 4.迟到:迟到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1元予以处罚,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工资罚款。
5.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未经店主管许可擅离职守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6.旷工:员工没有亲自签到.事先没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发生突发事件不能签到办理请假手续而没有任何形式向直接上级请假.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四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三编更方法
1.节假日不安排员工休息。
2.店铺员工排更表每月编一次,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A早班9:00——12:30 18:30——22:30 B晚班12:30——17:30 18:30——22:30 C中班9:00——12:30 13:30——18:30 D通班9:30——22:30
中间用餐时间每班一次,每次60分钟,由店长安排轮流用餐。店员无条件服从排班,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予以请假处理
四假期与福利
1.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店员采取每月休2日的工作制,农历12月期间取消所有休假。
2.半天之内事假,必须经店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出,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以旷工处理。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以旷工行为。任何休假者必须将手头上的工作安排好,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入负责全部赔偿。
3.员工折扣优惠:员工试用期满后均享有此项福利。公司提供货品折扣优惠(特价品除外),折扣以正价品的七折价计算。(使用该权限须先征求店长同意)4.原则上当月事假不得超过当月休假天数,超出2天按双倍底薪扣除工资。(病假列外,出示医生证明)
五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2.员工的工作表现,将由直属主管定期进行考核,各员工必须认真对待和配合,任何人不可借故逃避。
3.店方将视员工的表现考虑予以晋升。
4.奉调员工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并对新任接替者交待清楚工作细则。 5.离职手续:
a员工辞职必须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
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不允许辞职)
b店方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交接前不得离职,否则扣发当月薪金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d加班累计补休,病假事假申请不可以做为离职的代通知行为。
e劝退员工注明原因,按正常核发工资,并规定的时间内到店铺结算工资,不得他人代领。
f自动离职者不发放工资。
g离职手续必须在核准辞职生效日后一周内办理下列手续方可离职:
h交还所有领用工具,通讯器材物品及所发放的地任何资料等物品;管理人员离任应向继任或同事交待清楚所有工作。
i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J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四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做为损失之补偿。
k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当事员工须承担百分百的责任赔偿。
六工作制服
1员工制服款先从员工薪金扣除,满一年者予以报销一半。
2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公司提供之整齐制服及佩戴胸牌,保持店铺的统一形象。 3上班女员工必须画淡妆。
七薪金制度
员工薪资由以下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全勤奖+工龄工资+提成奖金+用餐补贴+保险补贴+交通费补贴+通讯费补贴基本工资
试用店员:600元/月;正式店员:800元/月;资深店员:1000元/月实行考核评级制度,连续2个月业绩排名第一的试用店员.可晋级正式店员,连续2个月业绩排名第一的正式店员,可晋级为资深店员;资深店员连续2个月业绩低于平均水平者以降级处理。
2、全勤奖:凡正式员工,在当月未请假,也未发生迟到早退、旷工及私自外出者,给予50元全勤奖。
3、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申请申请工龄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加30元/月,工作满一年加50元/月,工作满2年以上加100元/月。
4、提成奖金计提标准及发放原则:
A、提成比例
B、分配原则:奖金总额的5%作为店长基金,作为店内员工活动或奖励使用;35%作为店长提成,剩余60%作为店员提成,由店长根据员工表现及贡献度进行分配。
5、补贴
八失货赔偿制度
方案准则:基于店铺人员分工不同,各岗位职责不同,所以盘点失货扣款制度如下:
扣款标准:店铺丢失货品按吊牌价乘以实际折扣计算赔偿金额。扣款在员工月薪中扣除。
1店铺每天点数盘点确认有失货时,按当班员工的名单记录来计算。
2不能确认具体失货日期时,按照全体员工的:
店长薪金责任:1.5份资深店员薪金责任:1.2份店员薪金责任:1份
列:某店某日失货1件,按款折后价为200元,当天当班员工3人
分别如下:店长1名,其责任为1.5份;资深店员1名,其责任为1.2份;店员1名,其责任为1份。
测算公式:责任共有1.5+1.2+1=3.7份分配每份负责金额::200/3.7=54.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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